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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梅兰芳艺术谭》 抹不去的记忆
艺术贵简洁

    谈艺术贵简洁。

    齐如山曾把京剧原理归纳为四条:一、有声必歌;二、无动不舞;三、不许真物器上台;四、不许写实。

    张庚把中国戏曲的重要艺术特征概括为三点:一、综合性;二、虚拟性;三、程式性。

    黄佐临在把梅兰芳与布莱希特,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进行比较的时候,将戏曲特征梳理成下述四项:一、流畅性;二、伸缩性;三、雕塑性;

    四、规范性(通常称“程式化”)。

    各有各的角度,各有各的阐释,各有各的系统。

    不才如我,也斗胆提出一个新的立论:京剧不外四个字,“歌”、“舞”、“戏”、“功”。

    “以歌舞、演故事(戏)”是京剧及其他戏曲剧种的古老传统。歌舞与戏之间,存在着十分微妙的艺术辩证关系。究竟孰轻孰重、孰主孰宾,就像“先有鸡还是先有蛋”的问题讨论了许多年也没搞清一样。梨园界的复杂更在于:歌舞与戏的关系,还要依剧种、流派和演员为转移。总之,一句话概括不了,几句话说不清楚。然而为了好记,或许为了“模糊”一下争执,于是就有了“歌舞戏”并重的提法。此说一出,居然平静了许多年。世事是何等好笑又发人深思:明明一项应当力求科学准确解释的事物,却常常需要借助有失科学准确的语言去加以归纳。在公认这“有失科学准确”为科学准确的前提下,不同观点的各方在实践中又各行其是,俟最后总结功过之际,复又再一次地把“有失科学准确”确认为科学准确。大的例子不讲,仅以戏曲界在建国后贯彻的“三并举”(指现代戏、历史剧和传统戏并举)的方针,提法本身欠科学,但不失为一条适应解放初期实际情形的权宜之计。近四十年极少听到对它的异议,但各地、各剧种、各流派、各演员在执行过程中,从来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灵活处置。可以说,“三并举”没有一天是被真正“并”过的,但理论上却一直“并”了这许多年,似乎还一直要“并”下去。与“三并举”相比,“以歌舞、演故事(戏)”中内蕴的矛盾在戏曲界的表露,更属于“小巫见大巫”了。大约只有为数不多的“文墨人”,身在梨园却不在班社剧团,才会偶寄闲情在这上面争论几句,其结果是不了而了之,因为每一个班社剧团,在每排一出新戏及每加工一出老戏的时候,对于“歌舞与戏究竟谁统率谁”的问题,早就有了独家的一定之规。各剧团班社之间,大体也处在“你干你的、我干我的”这样一种互不相扰的气氛之中。然而近年戏曲(尤其是京剧)不景气的局面覆盖了绝大多数的剧团班社,既包括那些强调歌舞、以致淹没了戏的倾向的单位,也包括另外一些重视戏、以致排除了歌舞的倾向的单位。这样一来,提给人们的问题就不只是歌舞与戏之间该不该“并重”的矛盾,而首先是对中国戏曲(其中首推梅兰芳那最为“经典”的艺术实践)当中,用“歌舞戏”三个字(或三个方面)来概括的提法的准确性,要做一番复查才行。

    “歌”、“舞”、“戏”、“功”,要求实现四位一体。这里讲的“功”,不仅指通常意义上的“毯子功”、“把子功”、“翎子功”、“椅子功”等等,也不仅指蕴涵在从歌唱、表演直至编剧、导演、按腔等等方面的内在功夫,更指的是文化功底。只有当演员(及其他创作人员)在与该戏直接相关的文化修养、手段上面已经达到了有“功”的高度,并且渗透进表演、爆发于“间离效果”的时刻,京剧的审美效应才可能跃上一个新的层面,才可能远远超过一切富于挑战力的文化娱乐形式,无论是话剧、电影,也无论是杂技、武术、魔术。这一立论可以从戏曲史中得到证明。当戏曲的雏形于唐宋在台毯上面向坐在高位上的皇帝演出时,演员每当上毯或下毯时都要刻意讲求摆出一种好看的姿式。这姿式与在毯子上所摆出的种种好看的姿式,既包含了相当的技术难度,也包含了初级的精神文化。到元杂剧时代,毯子已由唐宋时的平地跃上精心建造的楼台(楼台仍要低于皇帝的坐位,却可以高过一般观者的目光)。元杂剧所展现出来的,无论像“地也,你不分好歹何为地,天也,你错勘贤愚枉做天”,抑或是“碧云天,黄花地,西风紧,北雁南飞,晓来谁染霜林醉?总是离人泪”,如此等等,都不仅包括了远比唐宋歌舞“高级”出许多的精神文化,而且容纳了广义的大文化。无疑地,这是历史赋予戏曲的进步。京剧乘着这种进步之潮取代了昆曲,然而到了清末民初它在技艺上大幅度强化的时候,自身与文化(无论是精神文化还是广义的大文化)的联系却逐渐放松。于是就在京剧越来越多地获得宫廷权贵、遗老遗少的喝彩之际,它真正的危机却在不知不觉中降临。这种危机的顶峰时期,大约就在谭鑫培的逝世(1917年)到梅兰芳在民国十年(1921年)成名的这几年间。

    应该指出,梅兰芳之所以能在那个时期异军突起,并不在于技艺因素上的很好地继承,而恰恰在于把已经衰败了的文化因素重新注入到京剧这一形式之中,使之重新具有鲜活的生命力。举例讲,梅仅在二十几岁时就陆续排演出《嫦娥奔月》、《天女散花》、《廉锦枫》、《洛神》、《西施》这样一些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内涵的新戏。他在其中“抓”了歌,使若干主要唱段风靡一时;他在其中也“抓”了舞,如绸舞、花镰舞、袖舞、拂尘舞、剑舞、羽舞、盘舞等;他更注意了歌与舞的结合,曾在齐如山帮助下,将舞式按入《嫦娥奔月》中的原板和南梆子,后来又按入《天女散花》中的慢板。就在排演这些古装新戏的同时,梅又排演了《宦海潮》、《邓霞姑》、《一缕麻》等时装新戏,这又把崭新的文化冲突带入京剧,向传统的审美观念发起了冲击。梅兰芳的这一实践震动了世界,得到了泰戈尔、萧伯纳、高尔基等人的重视与赞叹。中年以后,梅兰芳向着更深层次进行艺术探索,开始精雕细琢起“梅八出”(即指《宇宙锋》、《贵妃醉酒》、《奇双会》、《霸王别姬》等八出常演的戏)来。这当中既有传统老戏,也有自己创编的新戏,梅兰芳使二者融会一体,形成了介乎传统戏与历史剧之间的一种稳定风格。在“梅八出”中,透过他的表演可以体味到中国文化的强烈气息。越是文化根基深厚的观众,就越发会觉得梅大师的表演深不可测,就会觉得这一个水袖有如“吴带当风”,那一个指法好像龙门石刻……正是这“进入文化”的表演特征,梅兰芳把诸多正在妙龄的女弟子远远地甩在了身后,“梅八出”也才在世界艺坛的高度上,成为“中国文化”的一个代名词。由上述可以得知:一、同是一出《贵妃醉酒》或《霸王别姬》,梅晚年演出时歌舞的技术难度肯定赶不上早期,而内蕴的文化因素却肯定会超过早期;二、在“戏”的方面,梅在自身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的同时,坚定了不去追求那种廉价的剧场效果的决心。这两点合到一处,就形成观赏梅剧时的那种“文化功底”随时随处漫溢出来的独特感受。梅兰芳的魅力在于:在演出时使观众随时随处“进入文化”,等到演出结束、观众慢慢咀嚼其中意味的时候,又会朝着“回归文化”的路途行进。

    “歌”、“舞”、“戏”、“功”—这四个字实际是处于三个并不相同的水平的层面之上。其间的关系很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,这里并列着提出的目的,一是为了好记,二是供有兴趣的读者自己去进一步研究。[点校:本节把“歌”、“舞”、“戏”、“功”四字并提,是我的创造。因为从五十年代进入戏园子之后,尤其是八十年代进入中国京剧院之后,当我面对诸多京剧名伶谈各自的艺术经验时,他们确实能够在私下“说的”比舞台上“演的”还热闹,甚至是还出神入化。这,就是京剧的非凡之处,也是它与众多戏曲剧种的不同之处。这,用一个字概括,就是“功”了。但凡讲求“功”的,就一定是古典艺术,其他如国画,如围棋,如诗词,都绝对没有例外。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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