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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梅兰芳艺术谭》 抹不去的记忆 通常把京剧的表现手段概括为:“唱”、“念”、“做”、“打”。 一些不能或不须“打”的头牌演员,则习惯概括为“唱”、“念”、“做”、“舞”。这里的“舞”是狭义之舞,齐如山在《国剧艺术汇考》中把它归结为四类:“一、形容音乐之舞。每一套乐谱,都有它特别的意义,舞者即把音乐中的意义形容出来。这种舞在周朝极为盛行,孔门中几乎人人能之,到了宋朝就渐渐失传。近二百年来,梆子腔中,偶尔还有一点这样的意思,如《七星庙》等戏便近似,皮黄中不易见了。二、形容心事之舞。这种是把自己心思,或悲或怒或喜或怕等等的情形,完全用舞式表现出来。如《宁武关》周遇吉上场见娘前之身段,都是表现愤怒忧愁之意。凡作这种身段之时,都是一句话白也没有,可是他的动作,观众都能明了,且处处都有音乐随之,文戏用笛或胡琴,武戏则用锣鼓。三、形容做事之舞。此类又可分为两种,一种是零碎的动作,如以曲线表现舞式、美术化的动作等,一种是成片断的,大致是武戏中常见的‘起霸’、‘趟马’、‘走边’、‘备马’。四、形容词句之舞。比如《夜奔》唱‘新水令’时,唱‘按龙泉’,则必要用手按剑;唱‘血泪’,则必须作弹泪状;唱‘洒征袍’,则用手指袍等等。一切词句,都要用舞式表现出来,且须联成一串,联贯而美观。全剧动作,不要犯重,要有变化。有几次说到剑,就得变化几次,而且浓淡、繁简、单双、斜正、高矮、整散、前后、错综等等,都要安排得宜,又须与腔调呼应,与音乐合拍。” 然而还有一种广义之舞,囊括了狭义之舞、更包含着“唱”、“念”、“做”、“打”一切手段,所以概括为“动—动作”。它是京剧的生命线,它是形成戏剧冲突的根基,它才是第一位重要的东西。由是故,才把“梅之舞”列在第二场之首进行探讨。实现“动—动作”难否?早在唐宋歌舞时代,演员每逢上下毯子之际,就都要格外着力做出优美的“动—动作”。可这与后来京剧梅兰芳所继承并开创的一切,又有本质之别。梅兰芳的历史功绩在于,已经把类型化的感情变成鲜明得绝不可以替代的个性了。为了说明这一点,我们就不得不稍微回溯一下舞在历史上的足迹。 动难,静更不易 京剧中有许多名为“跳”的舞蹈,如《跳加官》、《跳判官》、《跳灵官》、《跳魁星》、《跳雷公》、《跳煞神》、《跳财神》等。查史,得知其中有不少是从唐宋歌舞中承袭衍化而来。 京剧中又有若干名为“堆”的舞蹈,如《游园惊梦》中的《堆花》、《奇冤报》,《胡迪骂阎》中的《堆鬼》,《思凡》中的《堆罗汉》,《闹天宫》中的《堆猴》,《天香庆节》中的《堆兔仙》等。查史,这些“堆”舞的年龄明显要晚于“跳”舞许多。 “跳”与“堆”究竟还有哪些不同?表面上看,“跳”强调了动,火暴热烈;而“堆”突出了静,文雅从容。舞蹈的进步是体现在这个由动转静、动静结合的过程之中,似乎可以说,偏重静的“堆”舞要高出偏重动的“跳”舞一筹。“跳”舞通常只用于开场造造气氛,“堆”舞却能进入具体剧情烘托人物。“跳”舞者只是一些能“动—动作”的道具,而“堆”舞者则多少具备了一些类型化的性格,比较接近于人。而且从纯舞蹈本身来说,“跳”只体现了动的难度,而“堆”兼而展示出静的更加不易。从“跳”到“堆”,恰恰反映出舞蹈观的进化和艺术辩证法的进一步丰富。 无独有偶,与“跳”、“堆”之间意蕴成对应的,还有更高层次上的一组对应物—“打”与“对”。 京剧中有许多名为“打”的戏,从《打孟良》、《打焦赞》、《打督邮》直到《打杠子》、《打酒馆》、《打銮驾》乃至《打登州》和《打渔杀家》。其中的“打”已明显超越了“跳”的局限,不论是“打”者还是被“打”者,通常都是具体而有性格的人,“打”或“被打”也便成为揭示性格的一个重要手段。[点校:吴祖光先生本人也写过《三打陶三春》的京剧剧本,黄宗江先生为我的书《品戏斋夜话》作序,文章题目竟是“三打徐城北”。看过序言的读者无不微笑,建议那打字不妨加上一个引号。] 京剧中还有若干名为“对”的戏,《虹霓关》中有一场著名的“对枪”,写的是东方氏为夫报仇披挂上阵,与仇敌王伯党先“打”而后“对”。此戏中的“打”只是比划敷衍,随即“亮(相)”住了的“对”才是要大气力去刻意表现的—当中要对眉眼、撞肩膀以及用语言和歌唱来调试对方……“打”强调的仍然是动,它有所裨益于人物的也仅是或勇猛或沉雄或机智这类“气质”而已。“对”突出的也仍然是静,它很能为全面地描摹人物感情的各个侧面提供足够的契机。我们一方面承认“打”又一次体现了动的难度,而“对”则站在比“一桌二椅”还高的优越地位,同样再一次地展示了静的更加不易。 “武”对“舞”的促进 据考,明朝的戏曲并无真正的武戏。班社中只有文戏演员,并无武生、武旦、武净、武丑这些行当。明传奇中每逢交战场面仅简单注明“战介”的字样,估计交战双方也就是各自执起“可看不可用”的刀枪,比划几个姿式了事。再者,明朝剧本中从无“上下手”这个名词,“上下手”又名“筋斗匠”,也是清朝之后方才出现。 让我们猜测一下,武戏出现之前的戏曲文戏中各类舞蹈(即包括了“唱”、“念”、“做”、“打”)之间应是怎样的形态呢?恐怕只应是一种简单的平衡,一种低水准的协调。“唱”恐怕还是处在极为突出的地位,因为它有元杂剧留下来的传统。“念”的数量不会少,但未必音韵铿锵,未必有鲜明的身段动作配合。至于“做”和“打”,大概只能附属其后了。而清朝排出了诸如《绿牡丹》、《彭公案》、《施公案》的新戏,又吸收了武术(首先是花拳)中的各种交手,这就首先使短打武戏开始成形,并且颇像生活中的实战。至于京剧中的长靠戏,仍然重功架忌勇猛,这一点几乎坚持到清朝末年。自清末民初开始,中国社会被迫“开放”的速度急剧增加,包括外来文艺在内的各种近现代文化向京剧发起了强烈的冲击。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促使京剧的节奏加快,反映到武戏上头,不仅短打武生以快制胜成为准则,就连长靠武生当中的许多人,也常常为了赢得彩声而把“功架说”抛到九霄云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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